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无三包、出了问题只修不换、生产商、经销商互相扯皮,这些困扰中国汽车消费者的问题也许以后有望得到解决。已沉默6年的中国汽车“三包”立法已敞开大门,向受众纳言,并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三包”草案中的要点:
1、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2、购车30日内出现问题可退货。
3、发动机换两次无效可退货。
4、维修超过五日需给交通补偿或提供备用车。
目前,中国汽车年产销量近2000万辆,保有量超越日本雄居世界第二。然而,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汽车市场相比,中国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却少的可怜。《全球华语广播网》今天采访了驻美国、日本、新加坡的记者,让他们介绍国外汽车售后服务的相关经验:
首先来了解美国。作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美国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经验丰富,措施严密。各州都有规定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规。以下是纽约中国广播网台长程蕙的介绍:
程蕙:在美国买了车子之后在不满意的时候是可以退换车子的。当然这个不满意必须是车子本身的零件或者相关的设备出现了重大问题的时候,经销商是一定可以退货,或者是立即换车。这有一定时间的限制,比方说有一年或者是到三年之间,还有一部分的保障是可以给你免费的修车或者换零件,那么至于说整车的退还是维修就要看这个整个车子状况如何。在美国有些车子出厂之后某一个批次或者在某个产地所生产的车子在制造的过程出现了重大的瑕疵,在这个时候车子是可以完全收回并且做修理或者换车的。
在日本,对汽车销售之后的维修和更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同时政府也出台《产品责任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全球华语广播网》驻日本特约记者黄学清告诉我们:完善的保障措施也反映了车企对自己产品的信心。
黄学清:在日本解决汽车投诉问题是很有日本特色的,就是由日本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日本汽车工业协会设立了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而政府也并非撒手不管,1994年日本颁布了产品责任法,其中规定由于产品缺陷而引起的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日本购买的新车由于故障要退货也不是很容易,有时候也要经过法庭审判,新车的保修内容和期限根据品牌是不同的,但是大体上都是购买后的三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内负责维修所有的故障,以前日本的进口车辆在涂装和生锈等保修方面非常充实,最近日本国产车也学习了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品牌都对此负责保修,正是因为品牌对自己产品的自信才实施这些保障制度,也因此提高了顾客对产品的信任度,保障措施充实的销售网点是24小时全年营业的,如果出现故障可以从日本全国拨打免费电话,维修车会尽快赶到现场,无论是开日本国产车还是进口车的司机,几乎不需要担心维修的事情,也说明了日本市场上汽车的品质和售后服务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新华社驻新加坡记者陈济朋告诉我们:在新加坡,由于本国没有汽车工业和汽车品牌,所以汽车代理商和保险商的作用很大:
陈济朋:在新加坡一般的汽车的销售基本上都是代理商来销售的,这些代理商往往一家可以代理一个品牌也可以同时代理几个品牌的车辆的销售,如果在保修期内,就是说如果修车这些事往往是通过代理商来处理的,其中也包括车辆的召回等等,像最近本田汽车因为车窗的动力系统问题召回也是通过代理商来处理的。如果过了保修期基本上所有车辆维修都要靠保险,如果是一般的小维修,可以自己负责,因为去找保险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如果是比较大一点的维修基本上就可以靠保险来处理,所以不会有太大的费用。
看来,汽车“三包”在各国的做法和重视程度都不同。那么,中国汽车“三包”政策的难点该如何破解?国外经验是否可以借鉴?下面,我们连线汽车行业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 高级研究员 贾新光:
主持人:中国汽车“三包”政策6年难产,这次再度提出会真正执行吗?
贾新光:实际上不是6年,应该在2004年搞之前也有了4、5年的讨论,然后讨论完之后就没有下文了,所以这次出来之后我感觉,现在最关键的是赶紧出台一个政策,哪怕它不完善都好,因为现在我国汽车销量已经世界第一了,但是我们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是最落后的,所以应该赶紧出台一个政策。
主持人:执行中还有哪些难点?国外经验有没有值得借鉴的?
贾新光:国外首先是立场上倾向于保护消费者,而不是倾向于厂家,这个跟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的三包政策之所以很难出台就是因为考虑厂家的利益或者商家的利益,第二个就是说简便措施,简便措施的意思就是说现在举证的问题非常麻烦,国外的简便办法就是不需要举证,只要你有维修合同,维修的票据,来就可以了。如果在中国实行检验举证的话那就根本不可行了,我觉得这两点上应该吸收国外的经验。